清代時,「淡水」是北臺灣的總稱,歷史上曾設有淡水廳、淡水縣,而且行政中心曾先後設在彰化、新竹、臺北等地。至於「滬尾」則是聚落名。滬尾(閩南語Hō͘ -bé)的由來有多種說法:包括平埔族語「Hoba」轉音而來,是河口的意思。或云「滬」字原意為在潮間帶所築、用以攔魚的竹柵。清領末期至日治初期,「淡水」漸與「滬尾」並用,都指稱今日的淡水區一帶。甚至在明治年間,當地同時出現以「滬尾」為名的滬尾支廳、滬尾公學校、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、滬尾區、滬尾街,以及以「淡水」為名的淡水稅關、淡水郵便局。1912年(明治45年)1月22日,臺北廳廳長井村大吉呈報總督府,希望解決混亂局面,統一使用「淡水」。獲得總督府認可後,1912年(大正元年)9月21日正式將滬尾街改稱「淡水街」(府令第22號),滬尾支廳與滬尾區改稱「淡水支廳」與「淡水區」(告示第24號)、滬尾公學校改名「淡水公學校」(指令第521號)、以及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改名「淡水尋常高等小學校」(告示第25號)
關於英譯拼音部份,馬偕牧師在1895年出版的「福爾摩莎之旅」(From Far Formosa)一書,以台語拼音譯作Tamsui,2003年地名譯寫原則頒布後,被違反「名從主人」慣例、強制變更採通用拼音譯作Danshuei,2009年再依漢語拼音更改為Danshui,新北市政府官方則使用已經有百年歷史的Tamsui。在新北市交通局建議之下,台北捷運公司也尊重在地歷史,自2011年7月起,陸續將淡水英譯更名為「Tamsui」。新北市政府於2011年5月24日函報教育部及內政部,以這個深具歷史傳統的「Tamsui」做為淡水唯一的英文名稱。經內政部於2011年6月16日核定,淡水區(Tamsui)與鹿港鎮(Lukang)為全國首二例恢復歷史慣用譯名的鄉鎮市區級地名。
又一說,「滬尾」的名稱,係源自此地在清代中期即和簡稱為「滬」的上海通商頻繁,猶如是接續於上海後尾的城鎮,乃逐漸產生滬尾之名;而「淡水」在清代則曾經是北臺灣的通稱,早期便設置有淡水廳、淡水縣的地方編制。以清光緒初期的淡水縣為例,東以三貂溪〈頂雙溪〉與宜蘭縣交界,西至土牛溝〈今桃園楊梅鎮境內的頭重溪和高山頂上之土牛溝〉與新竹縣相接,範圍涵蓋今北臺灣之數個縣市,但自從官府於滬尾開港設關後,人口遂逐漸往滬尾和淡水河口處一帶匯集,故民眾口語通稱的淡水實際上已逐漸縮小至淡水河口附近的區域,而具城鎮規模的滬尾亦常被民眾稱為淡水。
關於英譯拼音部份,馬偕牧師在1895年出版的「福爾摩莎之旅」(From Far Formosa)一書,以台語拼音譯作Tamsui,2003年地名譯寫原則頒布後,被違反「名從主人」慣例、強制變更採通用拼音譯作Danshuei,2009年再依漢語拼音更改為Danshui,新北市政府官方則使用已經有百年歷史的Tamsui。在新北市交通局建議之下,台北捷運公司也尊重在地歷史,自2011年7月起,陸續將淡水英譯更名為「Tamsui」。新北市政府於2011年5月24日函報教育部及內政部,以這個深具歷史傳統的「Tamsui」做為淡水唯一的英文名稱。經內政部於2011年6月16日核定,淡水區(Tamsui)與鹿港鎮(Lukang)為全國首二例恢復歷史慣用譯名的鄉鎮市區級地名。
又一說,「滬尾」的名稱,係源自此地在清代中期即和簡稱為「滬」的上海通商頻繁,猶如是接續於上海後尾的城鎮,乃逐漸產生滬尾之名;而「淡水」在清代則曾經是北臺灣的通稱,早期便設置有淡水廳、淡水縣的地方編制。以清光緒初期的淡水縣為例,東以三貂溪〈頂雙溪〉與宜蘭縣交界,西至土牛溝〈今桃園楊梅鎮境內的頭重溪和高山頂上之土牛溝〉與新竹縣相接,範圍涵蓋今北臺灣之數個縣市,但自從官府於滬尾開港設關後,人口遂逐漸往滬尾和淡水河口處一帶匯集,故民眾口語通稱的淡水實際上已逐漸縮小至淡水河口附近的區域,而具城鎮規模的滬尾亦常被民眾稱為淡水。